一、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一)深入开展镇(乡)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乡镇是连结县和村的纽带,是科学技术宣传普及、科技成果直接转化、科技实惠进村入户的关键环节。为做好乡镇一级科技进步,广西乡镇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是从1997年开始,桂林市自1999年开始至2004年共有67个乡镇通过广西镇(乡)科技进步考核,其中33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先进镇(乡)”。
  (二)我市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
  2004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临桂等五县区开展创建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开展科技进步考核工作。2005年12月15日国家科技部《关于批准北京市海淀区等市(县、区)通过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河北省石家庄市等为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的通知》,批准桂林市荣获2003-2004年度全科技进步先进市,永福、灵川、兴安、全州、临桂、恭城、平乐、荔浦、阳朔9县、雁山、七星9县2城区均通过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其中七星、阳朔、兴安、永福、荔浦等五县(区)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为下一步申报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开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前期准备工作。
  1、重要意义
  按照国家科技部的总体部署,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实行滚动管理,实施期5年,截止2004年,全国批准河北省石家庄等83个市(县、区)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这些示范市(县、区)在科技创新机制、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区域特色、示范作用。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加强推进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建设意见》(国科发农社字[2005]255号)的规定:全国按行政区划分所有县及县级市,包括70%以上的农村人口的城区均需参加考核,地级市申报示范市,其所辖县(市)必须全部通过科技进步考核,同时有1/3的县(区)获得先进。因此我市所辖12县及雁山区必须参加考核。
  2005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桂林市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的工作部署,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到桂林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任务。通过创建科技进步示范市,使桂林市科技工作进步迈上新台阶,加快创新型桂林的建设步伐。
  2、开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的重点是突出特色。
  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重点是在面上,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是在点上,它不是方方面面都是示范,而是强调突出区域特色、特点。因此示范市建设根据建设目标,结合本地特点,选择确定建设规划期内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点领域,编制《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与规划相配套的在重点领域所选择的有利于提高当地总体发展水平,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较好、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优先科技项目或工程,明确其技术支撑条件、执行计划、实施进度及责任人。
  3、加强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顺利开展申报科技进步示范市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对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的认识。2007年12县及雁山区、七星区都要参加2005-2006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并要全部通过考核,这是个申报示范市的硬指标。各县(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局意识,要将这项工作列入各自重要工作任务,协作联动,共同关心支持这项工作。
  为了确保我市所辖12县及雁山区全部通过2005-2006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各县、区要必须做好相关指标材料的准备工作,特别是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达标问题,其中党委、政府每年2次的工作会议(或汇报会)记录、三项经费点当年财政支出的1%两项指标必须保证完成,并实实在在地加大对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办公室经费及人员等方面的建设。
  (2)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科技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对全市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水平、优势以及制约因素进行调研、整理和分析,提出制定未来五年桂林市的《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大纲草案,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把根据规划确定的科技优先项目(工程)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工程),对其进行重点建设和支持,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扎实开展县、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一)抓好县(区)科技局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为了提高县(区)科技局科技管理水平和科技实力,推动县、区科技局创造性开展科技工作, 2004年始市科技局与十二县五城区签订了《桂林市县(区)科技局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底按照十项考核指标要求进行考核验收,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奖状及奖金,有效地激励了县(区)科技局工作热情,推动县(区)科技工作向前发展。
  (二)切实加强县、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为了加强县(区)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工作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县(区)科技工作对实施科技兴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2004年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桂林市县(区)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年底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十二县五城区进行年终考核,评出优秀单位和合格单位,在全市科技工作大会上进行颁发奖牌,有效提高党委和政府领导的科技意识。

 

  科技进步考核
  科技进步目标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