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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科普工作总结、评比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008/11/24)

各县(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科普联成员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2008年,我市科普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面向全社会,在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提高科技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加强交流与合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08年科普工作总结、评比和2009年科普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科普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一)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贯彻《科普法》的情况。

(二) 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的情况。

(三)按照《桂林市2008年科普工作安排意见》,各县区和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的情况。

(四)科普基础建设、科普投入情况。

(五)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经验、体会、创新点以及存在问题和建

议。

二、评选及申报2008年度本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请各单位重点推荐和评选一年来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按照以下标准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一)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1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科普法》,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坚决抵制和带头反对各种形式的愚昧、迷信、反科学、伪科学活动;

3领导重视,全面完成市科普联布置的工作任务。在各项科普活动中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有总结。

4紧密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活动中,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市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1身体力行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科普事业,具有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带头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愚昧、迷信、反科学、伪科学活动。

4.积极组织或参与科普活动,在科普工作中,能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指导群众以科技发展生产,在工作中表现出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成绩显著。

(三)评选范围

1.市科普联成员单位(只推荐科普工作先进个人);

2.县、区科普联成员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

3.与市科普联有合作关系的单位。

(四)评选办法

1.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1)桂林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先进集体评选工作,以各市直单位上报的科普工作总结为依据,不填推荐表,按照上述评选标准,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研究评定。

2)各县、区的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按照上述评选标准,原则上各县区只推荐1个先进集体,由当地宣传部、科技局、科协三家领导讨论提出名单,写好推荐材料(填写推荐表,加盖三家单位公章),上报桂林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研究确定。

2.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按照上述评选标准,县、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或科技局牵头,会同当地宣传部、科协共同研究确定,推荐表要求三家单位盖公章。各县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三,桂林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只推荐一名先进个人。

三、制定2009年科普工作计划

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根据《科普法》要求和本单位职责,围绕“保护漓江、发展临桂、再造一个新桂林”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和县域经济发展,找出工作创新的切入点,做好本部门的科普工作计划,在年度计划中提出12项大型或重点活动,以统筹列入市工作计划。

四、几点要求

(一)为避免重复,市直单位只统计本级直接参与或组织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市直各部门所主管和协调的下属单位的科普工作,由县区单位总结统计,归口报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二)请于2008122日前,将本县区或本单位的科普工作总结、统计表及评先推荐表(见附件一、三、四)一份报送桂林市科普联办公室(市科技局二楼)。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裴秀玉  利宁芳  电话:2824552,传  真:07732824552

电子邮箱:kc4552@163.com

附件一:《2008年科普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县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四:《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五:《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情况表》

 

               桂林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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