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申报二○一○年度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2010-01-20

市各委、办、局,各县(区)科技局,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奖励科技进步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是党和政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和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做好这项工作对激励人才成长、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建设创新型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做好2010年度桂林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和桂林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工作,根据《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0年2月23日至3月5日止受理奖励申报材料,现将申报和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特别贡献奖申报条件

  1、历年获得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广西科技进步一、二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可以是以上述获奖项目为基础的组合项目,但必须突出上述获奖项目的核心技术,组合的其他成果必须是上述获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延伸派生出密切相关的成果),获奖2年后方可申报。

  2、获奖以后仍继续进行后续研发创新,并保持其成果的先进性。

  3、目前仍在实施,并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科学理论上有重大突破。

  4、有自主知识产权,而且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5、对推动我市行业(学科)科技进步起重要作用,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二、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条件

    1、已获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国家级新药证书的项目,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获得市科技成果登记号(今年报奖的项目成果登记截止时间:2010年2月22日);

    3、对以往的缓评项目,如存在的实质问题确已解决,可再申报一次。

    4、申报前,项目完成单位应将项目名称、简要内容、知识产权情况、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的排序在本单位公示七天,无异议或异议解除后方可推荐。

    三、申报时间

    2010年2月23日至3月5日止。

    四、申报材料

    (一)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特别贡献奖申报材料

    1、《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特别贡献奖推荐书》(可在www.gl.gxsti.net.cn下载);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和宋体四号字打印或铅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并按顺序用纤维线竖装成册,一式六份;其中,一套须是原件,用于存档,请注明存档件。并同时报送《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特别贡献奖推荐书》电子文档。

    5、公示报告一式两份(加盖行政公章)。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的排序、公示时间及公示结果。

    (二)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

    1、《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可在www.gl.gxsti.net.cn下载);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3、全套技术资料(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或行业审批文件、知识产权证明、主要应用证明、其他证明、查新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计划任务书、项目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总结等;按以上顺序编页码,并装订成册)

    4、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和宋体四号字打印或铅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并按顺序用纤维线竖装成册,一式六份;其中,一套须是原件,用于存档,请注明存档件。并同时报送《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电子文档。

    五、申报程序

    由推荐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使用行政公章),报送市科技进步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5楼508室)。各推荐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六、特别说明

    《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特别贡献奖推荐书》P7页及《科技进步奖推荐书》P8页经济效益栏目必须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联系人:刘江波、刘麟飞

    电 话: 2810690、2825073、13978394318 

 

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桂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点击下载

   桂林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推荐书:点击下载
 

(来源:)
主办:桂林市科技局  地址:桂林市文明路
技术支持 & 网页制作:桂林市信息中心